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7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9期)》,酒类、饼干等12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1大类食品,包括: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其他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水产制品和保健食品,共抽检242批次,合格230批次,不合格12批次。
其中,酒类不合格3批次:1、标称为南平市闽雕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5日生产的闽雕老酒,酒精度不合格;2、标称为厦门市绍江酿酒有限公司2017年4月24日生产的枸杞酒,酒精度不合格;3、标称为厦门市绍江酿酒有限公司2017年4月24日生产的精制三鞭酒,酒精度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饼干不合格1批次:标称为福建华粤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26日生产的每日苏打(奶盐味),霉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保健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陕西大志药业有限公司2017年2月6日生产的正一牌金妙胶囊,大肠菌群不合格、霉菌和酵母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属地监管部门核查认为该产品为假冒产品;
餐饮食品不合格3批次:1、武夷山市约客烘焙坊2018年6月12日经营的奶油曲奇饼干,铅不合格;2、连城县莲峰镇味中味小吃店2018年6月23日经营的炸油条,铝的残留量不合格;3、漳浦县绥安镇予歆甜品店2018年6月26日经营的炸油条,铝的残留量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江苏华联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9月21日生产的广西北海墨鱼王,无机砷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属地监管部门核查认为该产品为假冒产品;
糕点不合格1批次:标称为龙岩市新罗区佳惠食品厂2018年6月6日生产的绿豆饼,纳他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三明北大附属实验学校2018年6月13日购进的芹菜,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为福建泉州弥山食品调味有限公司2018年4月26日生产的弥山调味沙茶王,总砷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同时,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线进行投诉举报。
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T10781.1-2006《米香型白酒》、GB 4927-2001《啤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酒类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氰化物、铅、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纽甜、阿斯巴甜、二氧化硫、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诱惑红)等指标。
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100-2003《饼干卫生标准》、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饼干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三氯蔗糖、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三聚氰胺等指标。
餐饮食品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餐饮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铬、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糖精计、安赛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合成着色剂、氯霉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等指标。
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T10781.1-2006《米香型白酒》、GB 4927-2001《啤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糕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熊猫体育的含义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溴酸钾、纳他霉素、三氯蔗糖N-[N-(3,3-二甲基丁基)]-L-á-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富马酸二甲酯等指标。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残、呋喃代谢物、四环素类、喹诺酮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磺胺类等指标。
调味品抽检依据为GB 18186《酿造酱油》、GB 18187《酿造食醋》、GB/T 8967《谷氨酸钠(味精)》、GB 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101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调味品抽检项目包括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氨基酸态氮、铵盐、总砷/无机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游离矿酸、总酸、脱氢乙酸、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亮蓝、胭脂红、诱惑红、赤藓红)、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等指标。
水产制品检测依据为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水产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多氯联苯,镉,铬,甲基汞,亮蓝,柠檬黄,铅,日落黄,山梨酸,酸性红,无机砷,苋菜红,胭脂红等指标。
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规定饼干中霉菌含量≤50 cfu/g。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饼干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铅超标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时未对原料进行严格验收或为降低产品成本而采用劣质原料,由生产原料或辅料带入到产品中,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导致。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固化剂、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焙烤食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纳他霉素(Natamycin)是一种由链霉菌发酵产生的天然抗真菌化合物,属于多烯大环内酯类,既可以广泛有效的抑制各种霉菌、酵母菌的生长,又能抑制真菌毒素的产生, 可广泛用于食品防腐保鲜以及抗真菌治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糕点中纳他霉素最大使用量为0.3g/kg,在糕点表面使用,终产品残留量<10mg/kg。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芹菜毒死蜱最大残留限量不得超过0.05mg/kg。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可能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砷是一种源于自然和人类活动而存在于环境中的化学元素,石头、土壤、水和空气中都含有微量的砷。砷能够通过土壤和水被吸收,在谷物、水果、蔬菜、鱼类及海产品等食物中普遍存在。砷分为有机砷和无机砷(统称为总砷),其中,无机砷与人体健康的长期影响存在密切关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水产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除外)中无机砷限量为0.5 m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产制品不得使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