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经开、景区分局,大江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若干意见》(市委〔2014〕6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市系统智慧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助推杭州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市局制定了《杭州市智慧市场监管2015-2017年三年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若干意见》(市委〔2014〕6号)文件精神,助推杭州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的发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通过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对市场监管大数据进行整合、管理和应用,实现新形势下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时、精准、高效、互动开展。为此,特制定本规划。
结合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监管体系,包括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执法查处的全过程。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需求主导,强化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突出建设效能,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降低安全风险。杭州市智慧市场监管发展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加强领导。坚持总体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成立以市局为主体,各区县(市)局和下属单位积极参与的信息化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建设目标和重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由市局负责总体设计,坚持高起点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各区县(市)局根据市局提供的标准多方联动,设计中充分考虑建设过程中可能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互动,建立统筹协调管理体系,共同推进平台各项工作的实施。
(二)需求主导,突出重点。根据市场主体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等业务需求,结合公众要求,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当前要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为切入点,梳理、重构业务应用系统,重点建设市局中心数据库,构建省、市、区三级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尽快完成领导决策系统和公众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三)统一标准,多方参与。统一总体标准框架,加快制定杭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交换体系和数据交换标准规范,大力推进统一标准的贯彻落实。鼓励各区县(市)积极投入信息化建设,可根据自己辖区的具体情况做出调整,鼓励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综合平衡成本和效益,一手抓电子政务建设,一手抓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定并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四)技术先进、智慧融合。在各系统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RFID、IPV6、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新装备的运用,通过大数据、云计算、融合通讯等新技术,实现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跨平台部署,跨终端应用。适应未来行政监管工作的移动化、实时化、公众化的发展趋势,打造市场监管智慧化信息工作平台。
以强化顶层设计为统领,以统一标准规范为基础,以突出平台建设为核心,以做好信息应用为主线,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经过三年的实施建设,建成覆盖市区两级的统一信息网络和数据中心(“一库”),完善信息安全、信息标准和基础平台三大支撑体系,形成以食药检院检验检测(“一院”)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监管、消费举报投诉受理(“四平台”)为重点的杭州市市场监管应用系统,建成面向社会的信用信息综合服务系统,以及面向系统内部的信用信息公示管理、行政审批业务管理、检验检测管理、日常监管业务管理、稽查执法管理、舆情管理和举报投诉受理业务管理七大业务应用平台,形成市场监管系统内外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协同高效的智慧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预警追溯能力。实现行政审批透明化、日常监管网格化、执法稽查规范化、领导决策智能化、监管信息公开化的科学监管目标,助推杭州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1、完成市场监管中心数据库建设。市局现有业务数据分散在各个业务系统中,其中部分业务数据为省工商局及省食药监局集中数据。遵循国家工商、食药数据标准,建设涵盖全市业务系统数据的数据中心,与省局业务数据实现交互共享,使全市系统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开启业务共用平台。并在统一的数据中心基础上,完善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数据的交互。
2、完成日常监管业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的梳理整合。市局监管业务分散在工商、食药监日常监管业务系统中,食药监部分监管业务系统为省局集中管理。通过对市局监管业务梳理整合,与省局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打造市局统一的日常监管业务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监管、产品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尤其是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完善初审和现场核查、日常巡(检)查、监督抽查数据的监测及预警等功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覆盖面、完整性、准确性。
3、完成行政审批平台的整合。现阶段工商、食药监审批系统各自独立运行,四品一械行政审批业务由省局统一部署管理。需要整合工商、食药监审批事项,整合省局、市局行政审批业务平台,获取行政审批业务数据至市场监管中心数据库,行成市区一体的行政审批平台,实现各项业务流程化管理,对各类审批业务流程可以管理和定制,既要保障流程的集中管理维护灵活配置,又要保障统一和规范。
4、完成稽查执法平台建设。现阶段工商行政执法系统与食药监稽查执法系统各自独立运行。需要在原有行政执法业务的基础上,整合工商执法、食药监“四品一械”(食品、药品、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监监管执法业务,完善数据标准规范,统一执法文书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利用可视化现场执法设备,完成移动执法软硬件体系的整体配套,建设基于移动系统开发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
5、完成举报投诉大平台建设。整合现有工商、食药监投诉系统,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实名举报等途径,建设统一的12315举报投诉平台,在平台中整合现有各类投诉渠道,升级和改造稽查系统,打通举报投诉和稽查之间的快捷通道。
6、完成食药检测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加快建设检验机构LIMIS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在检验检测中的自动化作用,加强检验检测平台和日常监管、稽查系统之间的数据关联。
7、完成舆情管理平台建设。通过对主要媒体和公众言论渠道进行信息采集,将相关舆情进行收录。并通过收录的信息,对舆情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辅助;建设基于直观电子地图的执法资源调度和指挥中心,在对大量系统数据进行提取展示的基础上,提高应急决策水平。
8、完成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目前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只建到省一级,并侧重于工商信息公示,无法体现杭州市场监管信息公示的特点。要充分利用市局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和市政府云资源的基础,整合工商、食药监企业信用信息,依托“杭州市企业服务综合数据库”建设,完善互联网信息公告、综合信息查询、网上办事、信用信息发布、APP公众服务,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公示涵盖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较为完整、全面的企业信用信息,强化对市场监管大数据的分析利用,打造彰显杭州特色、全国领先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9、完成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建设市局统一的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与省工商局关于工商业务数据的上下交互,与省食药监局关于食药监业务数据的上下交互,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关于企业信息的互联互通,与杭州市网上政务大厅关于业务数据的交互。
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进行数据库设计和建设,将市局各类分散的业务数据进行整合,建设统一规划互联互通数据融合的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中心数据库,完善相应的业务统一规范,对需要整合和交互的数据制订标准,提高入库数据的匹配度和统计价值,为数据的可检索性提供基础,并为数据整合挖掘提供条件。
制订一整套相关的标准规范,作为国家标准上的扩展细化及补充。结合监管业务特点,对信息标准、数据标准、技术标准、接口标准、平台标准等进行明确的规范和定义。标准是业务约定的规范,是各类数据进入平台的准入规则,平台规范各类应用所涉及的主要数据字典。同时,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产生的数据提供导入整合和数据接口。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中心数据库数据来源包括工商、食药监的业务数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数据、舆情数据,其中工商数据包括企业登记数据、行政许可数据、监管数据、行政执法数据等,食药监数据包括食药产品登记备案数据、企业登记备案数据、人员登记备案数据、监管数据、行政执法数据等。
通过对工商、食药监业务数据的解析、清洗、重构,对数据资源进行管理及整合,形成统一数据标准规范的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中心数据库。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通过对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分析,从而达到决策支持的作用,并为综合业务管理和公众信息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为实现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
规范审批流程和审批期限,优化食品审查许可流程,实现行政许可的联网办理,采用外网受理、内网审批、外网查询、外网发布的方式,对审批状态、工作流程、办理结果及时进行发布。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完善初审和现场核查、日常检查、监督抽查数据的监测及预警等功能,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严格监管并及时上传监管数据,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覆盖面、完整性、准确性。
给公众和监管提供基于地理信息地图的食品流通和餐饮企业搜寻功能,对不同的服务内容进行扩展,如食品公众服务的餐饮食材来源查询等功能,通过立式触摸屏设备部署在各地或是安装简易版APP的无线设备。另外,运用科学、有效的媒体监测手段和方法,针对公众意见进行疏导和排解。系统通过分析及早发现和处置不稳定因素,帮助管理者加强社会舆情研判,运用正确的方法与媒体沟通,树立政府正面形象。
进一步完善工商、食药监、质监业务的日常数据上报及监管,以即将开发的“智慧市场监管”系统为依托,对信息化相对空缺的如市场管理、商标广告、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等监管内容逐步建立局端监管系统和相对人端内部管理系统相结合的日常监管模式,对相对人端的日常数据进行规范和及时上报,完善企业年报主动公示、商标广告、市场管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数据监测及预警等系统功能,提升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体系,改善监管设备设施,整合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强化执法装备和仪器设备配套,整体提高技术支撑的硬件水平,加强现场执法和检验检测软硬件建设。
通过整合省工商局和省食药监局的行政审批平台,完成省工商局和省食药监局行政审批数据全面落地。实现各项行政权力事项的阳光运行,基本实现对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的全面覆盖。
充分利用网络优势,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查询相应审批状态。提供受理、指派检查人、现场检查、审核、公示、审批、发证、打证、限期整改等各类局内工作流程和办理结果发布。
整合工商执法、食药监“四品一械”(食品、药品、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监监管执法业务,完善数据标准规范,统一执法文书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
建设基于移动系统开发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平台中执法人员统一配备可视化现场执法设备,该设备提供GPS定位以使执法人员可在平台中作为动态指挥调度的执法资源,作为前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的便携设备,在平台调动执法资源时为现场执法人员提供所需设备及通讯支持,集成现场视频采集传输、可拆分的执法Pad、执法资料录入及服务端数据查询、现场文书打印、3G通讯设备、GPS定位模块、便携式UPS电源。移动执法箱主要提供移动执法和现场处理两大功能:执法人员手持移动执法箱内设备到达执法现场,佩戴执法摄像设备以及手持设备,设备自动实时将现场执法过程传输到局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可以定位到执法现场的位置,以及获取最近的行车路线方便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执法人员与相对人沟通处理结束后,利用移动执法箱内设备将处理的内容和结果录入到系统当中,并将处理结果进行现场打印签章,由相对人签字认可后完成现场执法。
在整合12315、96311、96317、12331、12345转接投诉、信访举报功能的基础上,密切信息关联,增设企业更正举报投诉及信用信息查询功能,促进企业有效解决投诉。完善扩充数据交换系统,建设统一的举报投诉平台,把企业信用信息、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全部纳入举报投诉平台。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实名举报等途径,同时升级和改造稽查执法系统,打通举报投诉和稽查之间的快捷通道,并将举报投诉及处理结果信息纳入到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深度促进有效的决策分析。
对于12315举报投诉中心受理的信息,在稽查执法子系统中进行记录,并落实到责任人进行核查,对于核查的案件需要立案的,系统提供转入执法流程,结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数据库规范对案件当事人的处罚标准,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全程对案件进行监控。不需要立案的,系统提供回复功能,回复举报/投诉人关于本案的处理情况。
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在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方面已有一定基础,借机构调整之机,要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检验检测的建设。加快建设检验机构LIMS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在检验检测中的自动化作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为因素对检测结果的影响。通过信息系统提高从送检到返回检测结果的效率。加强检验检测平台和日常监管、稽查系统之间的数据关联。通过信息化建设凸显检验检测对食品药品监管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通过对主要媒体和公众言论渠道进行信息采集,将相关舆情进行收录。并通过收录的信息,对舆情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辅助。
市本级统一建设将各区县(市)全部纳入的多级联动综合信息系统,提供应急处置、监管数据挖掘、决策分析图表、安全评价与风险分析、信息发布等系统。一方面对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管理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建模、挖掘,并以多种图表的可视化方式加以展示,为管理者提供最直观的管理决策信息;另一方面结合12315指挥中心对应急事件进行信息处理、指挥调度和决策支持。领导决策平台综合了应急执法资源,为统一指挥调度、远程视频监控、移动指挥等功能提供应急事件处理的强有力保障。
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省工商局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运行的基础上,整合工商、食药监和质监数据,围绕市政府“杭州市企业服务综合数据库”建设项目要求,深化平台建设,逐步融合市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强化征信用信管理,制定杭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征信用信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杭州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对企业信用的规范、高效、精准监管,同时通过运用大数据强化预警研判,对企业信用进行动态评估,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体系,建立舆情监控数据库,对相关舆情信息进行采集入库和处理。建立统一的信息后台管理系统,可以对所有采集的待发布信息进行管理,并提供门户网站、服务机、移动设备等多种途径的发布功能。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的面向多种终端的公众服务体系,以企业、公众为主要对象,实现从管理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建设以整合各类服务渠道、集成服务能力为本,并加大面向企业、公众的一体式服务机内容的丰富和完善。
整合工商、食药监的互联网信息公告、综合信息查询、网上办事、信用信息发布、APP公众服务等功能,为企业和公众提供统一的互联网公共服务门户。
公共服务平台主要提供公共信息、企业信用信息服务、食药公众服务、电子商务信用服务等内容。
公共信息包括政务公告、政策文件、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法律法规、成员单位、办事指南等公开信息栏目。
为社会公众用户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是政府与企业、公众进行沟通的重要桥梁。企业可以进行网上办事、信息查询、信用申诉等活动,公众可以从网上及时获取政府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的情况、企业的红黑榜及信用预警情况,并可以查询到一定范围内所关注的企业信息,减少消费的盲目性,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供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公示和对公示信息进行查询的服务。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政策,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食品相关从业人员特别是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提供远程教育。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服务,对外提供相关的信息公示、信息发布、举报投诉和教育培训等各项信息服务。
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用公示、网上亮照和在线争议调解等服务,保障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的正常运行,为公众提供更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智慧市场监管项目的系统逻辑架构是以标准和规范等为保障,以计算机网络及硬件平台为依托,在电子政务支撑平台上建设的信息系统,系统中的各项业务通过各业务系统和外网门户网站,实现对社会的应用与服务。整个系统必须要在切实的安全体系下运行。所有监管对象纳入统一的数据中心,以“一照一号”作为唯一代码,作为平台内匹配和对外实现互联互通的标识。基础网络依托华数机房,不需专门建设,防病毒、防网络攻击等均由华数机房统一管控,不需单独购买硬件设备实现。
智慧市场监管项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架构、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积极推进的实施原则,计划用时三年,通过三个阶段的努力完成各项规划内容。
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行的前期筹备、业务衔接工作;制订杭州市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公示、信用监管和信用约束等工作机制。
一是全面调研,梳理智慧市场监管数据目录,制订数据标准规范,制订系统开发方案,形成依托“智慧杭州”整体建设规划,并符合实际业务监管和服务需要的智慧市场监管三年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设方案;二是改造提升现有业务系统,拓展开发系统功能,整合信息采集管理和后台统一发布,建设以互联网为基础、面向多种终端的公众服务体系,初步实现市场监管各业务系统间数据的及时交换、统筹运行和公示信息面向社会的有序开放。
围绕市政府关于“杭州市企业服务综合数据库”项目建设要求,率先实现市场监管(工商、食药监)、质监、经信委、安监、环保、科委、人社等部门企业数据的交换共享;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逐步实现市级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间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打造彰显杭州特色、全国领先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一是建立健全智慧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从信息采集、归集、应用、发布、异议处置、监管约束等方面建立完善智慧市场监管建设管理办法和配套举措;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引领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在应用架构逐步搭建的基础上,完善平台建设和系统应用,以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等民生热点为重点,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行政执法为支撑,实现企业信用信息、食品药品检测、食品安全监管、稽查执法、消费举报投诉、日常监管、风险管理等各平台的试运行;完善数据交换,实现检验检测数据与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平台间系统数据的融合对接,在此基础上初步完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中心数据库的建设;同时围绕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需求,持续改善提升智慧市场监管系统平台。
一是完成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大数据管理平台主要包含数据规范标准、数据接入、专题数据库、主题数据库、数据建模以及数据服务等方面的功能。通过大数据管理平台的建设,实现数据的输入输出标准化,并为将来其它数据的整合,提供一套可持续扩展的平台。
二是完成领导决策系统建设。基于舆情管理平台建设,在市本级统一建设将各区县(市)全部纳入的多级联动综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汇集各类应急执法资源,强化对应急处置、监管数据挖掘、决策分析图表、安全评价与风险分析、信息发布等功能的应用,完成领导决策系统建设。
一是加强培训。组织开展全市系统内智慧市场监管专业技能培训,同时面向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大力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工作培训;二是加强宣传。利用多种媒体介质,扩大智慧市场监管的社会认知度,鼓励公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舆论氛围和监督氛围;三是深入挖掘智慧市场监管大数据的内涵,深化对大数据的内容分析和结果分析,为公众预警研判和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若干意见》(市委〔2014〕6号)文件精神,成立市局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市局负责统筹规划和总体设计,各区县(市)局、分局多方联动,统一数据交换标准规范,同时充分考虑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互动,建立智慧市场监管统筹协调工作推进机制,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智慧市场监管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制度,明确各处室、各区县(市)局、分局的权责关系,将智慧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列入全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增强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三)加强资金保障。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智慧市场监管的现实途径,智慧市场监管将在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应用大数据、云计算、融合通讯等新技术,实现智慧市场监管移动化、实时化、公众化。对此,要按照“整合资源、集中建设、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大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和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杭州在省内的龙头地位和政策优势,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推行财政投入、区县(市)资金配套、建设单位自筹的筹资体系,引进资金配套的激励政策,鼓励系统项目建设的人力投入和经费来源多元化,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切实保障智慧市场监管系统建设资金需求。
规范审批流程和审批期限,优化食品审查许可流程,实现行政许可的联网办理,采用外网受理、内网审批、外网查询、外网发布的方式,对审批状态、工作流程、办理结果及时进行发布。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完善初审和现场核查、日常巡(检)查、监督抽查数据的监测及预警等功能,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严格监管并及时上传监管数据,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覆盖面、完整性、准确性。
整合工商执法、食药监“四品一械”(食品、药品、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执法业务,完善数据标准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利用可视化现场执法设备,实现整体的移动执法软硬件体系,建设基于移动系统开发的行政执法监管平台。
完善食品检测管理,实现计划任务制定、任务下达、抽样检测、数据上报功能。建设检验机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系统。熊猫体育的用户体验如何提升
通过对主要媒体和公众言论渠道进行信息采集,将相关舆情进行收录。并通过收录的信息,对舆情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辅助。
完成规范标准、数据接入、专题数据库、主题数据库、数据建模以及数据服务等功能,实现数据的输入输出标准化。
对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管理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建模、挖掘,并以多种图表的可视化方式加以展示,为管理者提供最直观的管理决策信息。同时,结合12315指挥中心对应急事件进行信息处理、指挥调度、决策支持。
建设市局数据中心与省局建设的药品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监管系统的数据共享机制,梳理与工商局和质监局之间可以共享的数据,实现数据交换,为后期关联数据做准备,包括食品检验检测数据、信用数据等。
建设四品一械企业的行政检查系统,根据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查使用手册,针对对应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的记录,将检查的内容综合到数据库中;另外根据某年度的计划进行专项检查。根据具体检查结果可以将案件送入行政处罚。
对民营医疗已有信息系统(HIS等)经由客户端的接口,获取医疗机构药品数据,最后通过综合的信息数据统计、分析、预警,实现我们的监管预期和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信息数据。
安装在民营医疗机构的客户端,为医疗机构提供日常数据上报接口;为医疗机构提供新药品的在线上报和更新接口;为医疗机构提供新供应商资料的在线上报和更新接口。
通过无缝对接PC版本OA系统,可以在手机客户端和平板客户端实现收发、发文、接收最新的通知公告信息、在线收发邮件、查看领导工作安排和查询食药监系统的人员信息、组织机构信息、会议查询、公共资料等。
通过无缝对接PC版本行政检查及信用评级系统,实现现场检查及资料信息查询。针对日常监管工作的移动性、突发性、紧急性等特点,达到现场检查执法工作能够实时与数据中心交换信息。
按照国家局的标准提供社会公众对具备主体资格的企业进行查询,查看企业的各项公示信息,获取企业的相关情况。
网站主要包括:企业监管信息发布、食品药品信息发布、消费维权信息发布等信息发布、企业公示信息查询链接、关注微信、应用下载、联系我们等。
包括企业公示查询、食品药品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查询、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查询、网上年报申报、网上即时信息申报。
统一的互联互通的数据中心,全市共享业务数据,制定数据标准,规范数据接入,按需增加与其他政府部门数据的交换接口。